2010年8月3日 星期二

“掌摑你,我爽呀!”

本文題目來自香港的一份報紙標題:“Slap Happy”。

香港終審法院的常任法官包至金的姪女、香港交易所主席夏佳理的外甥女、34歲的Amma Mariam Bokhary醉駕事後掌摑警員,第三度被法官輕判感化一年、罰款8千及停牌一年。雖然判決時說此事態嚴重,但最終判決理由是家境優秀,教育程度高,(雨果《悲慘世界》:“ 在某種情況下,教育和智力都是可以培養惡的。”)只是不知道自己有病,是病人,而不是壞人。“我的朋友們,記牢這一點,世界上沒有壞草,也沒有壞人,卻只有壞的莊稼人。”(雨果:《悲慘世界》)


被告在2001年25歲時毆打警員手臂和背部,08年又以手袋砸女警的臉部、腳踢女警的腹部,統統被輕判,要麼罰款數千元,要麼只是社會服務。01年那次還成功地脫藏毒罪。

正所謂拳打、腳踢、掌摑,上下其手腳全都出動了。

一之為甚,豈可再生?竟至再三!這位被告大小姐率性任情,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不但做到了得心應手,運斤成風,而且頗有『貓有九條命』的運氣。

包至今的老婆本身也是法官,也審理過毆警案件,認為這是嚴重的事件,判了那毆警的被告服刑坐牢。

英國法學家波洛克說穿了:“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法律遇權貴,不只是轉彎,還有恩賜,另類的『社會福利』。

香港的市場早已被屈指可數的財團壟斷,地產只是特別突顯的一角,這是市場經濟的災難。

香港的法制也已被權貴一片一片地剝落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過往還把貪污的退休警長從英國押回香港審判、坐牢,如今別侈談什麼抓大魚,也別言及中魚,有的只是小老百姓的小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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