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快來臨,又是到了每年的年底香港的電費例常地要加價。盡管通脹勢猛,兩家電力公司即香港電燈公司和中華電力公司還是不假詞色地要加價6.3%及9.2%。
話說回來,這政府還算『表裡如一』,它跟那麼些冠上『人民政府』不一般,不會褂羊皮賣狗肉,乾脆來個赤裸裸地在2008年與電霸簽下了對百姓極其不利的《管制計劃協議》──容許兩家電力公司可以9.99%的賺到盡的利潤。政府甚至放棄對調整電費的仲裁權,也沒有加入通脹等民生因素作為電費加幅的準則。
別老冠冕堂皇談什麼企業責任,乃至政府職責。9.99%明目張膽地官商勾結,而且是作為公共事業的壟斷的電力單位。
人們不禁疑問類似的財團請客、百姓買單之『不平等條約』的城下之盟,政府還下手簽署了多少?
不只如此,電力公司的投資要市民分擔,投資失算也要市民分攤。這些電霸簡直到了隨心所欲地擺佈、任由其魚肉消費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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