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與《非誠勿擾》說兩點

一、女嘉賓出場的次數要定量,比如說8場、10場或多少,否則從電視製作的效果來看,難為觀眾他們會膩的,影響收視率的觀感。再者,男嘉賓的出場且唯有一回而定『生死』(鳳毛麟角的返場不計),這對男生極為不公平。真要女嘉賓找到個能『物歸原主』,即碰對糊的男生為止,只會讓人直感到在賴『不要臉』地『活位素餐』的秀場。

二、將『十項選擇』中其一改為『手跡』,寫上『XXX(姓名)XX歲,在XX大學讀研(或)來北京的大連人』之類。文字數字兩種都得有,這樣才易讓人看到字如其人也。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