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0日 星期五

梁振英的400萬英鎊

現任香港特首梁振英在接近他競選香港特首的幾個月前,盤出其公司而到去年還在收受所謂的黃金握手約5000萬港元。

如果標的物是在香港,或是在中國大陸,那就涉及屬地的稅務問題,儘管其買賣合約是在澳大利亞簽署的,難道「愛國愛港」就好說,談不上逃漏稅?就無所謂誠信、責任?

還有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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