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8日 星期一

邊逛街邊抽煙

台灣本來在最近要立法禁止行人邊走路邊抽煙,由於細節尚未周延,暫擱置下來。

其實,在鬧市區、住宅區、街道上、人行道等等這些人來人往的地方立個法禁止邊逛街邊抽煙,說實在,這雖是個蠻前衛的一步,却倒是個不錯的主意。在這些熙熙攘攘的地方大搖大擺抽煙影響着沒有抽煙的旁人,非吸煙的人士成了二手煙的受害者。

當然,在空曠的郊野抽煙是有商榷餘地,除了不要由於薄薄的煙霧、小小的煙蒂而引起山火。

問題不在於他們吸不吸煙,而在於他們吸煙的場所,室內也好,室外也罷,這些都是非吸煙者無法把自己和吸煙者隔離開來的地方。蕭伯納說得多好:“吸煙的人和不吸煙的人在同一節火車車廂裡不可能享有同等自由。”

“痛苦的事令人成長。”人類已經懂得吸煙對人體健康的致命一擊,故對香煙的廣告已限制重重,甚至像是恨不得其絕跡於市。總有一天,在城內繁華的行人道上之禁煙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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