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在報上看到這麼一句話:“他(指現任的曾蔭權特首)又提醒有意角逐下屆行政長官的人士,不要有任何言行,企圖削弱政府的管制威信。”(見《頭條日報》2010年2月9日p.12)相信這不是行政長官的順口雌黃,而是有的放矢。
此九五之尊聖旨?香港已由法治淪落為人治?尚若有任何不實指控、誹謗,就眼巴巴地看著法律像曬衣服的涼繩那樣涼在一邊?
只准人們拍馬,否則閉嘴,那是『自宮』;就算只允拍馬,不也是“拍馬為了騎馬”嗎?
法國哲學家、歷史學家、戲劇學家伏爾泰說了這麼一句廣為人們引用的話:“我不同意你說的話,但我願意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2010年2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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