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場在現代21世紀2010年3月初抄你家族來龍去脈的經歷。
拿着香港身分證到香港國營的中國旅行社申辦到大陸的回鄉卡,對方看了身分證,問申請人是從哪裡來,申請人答說從臺灣;又問由哪裡到臺灣,答曰從大陸;問幾時去的,答十幾近二十年了;接着要申請人繳出當年大陸申請到臺灣的証件,包括當時在大陸的戶口簿、戶口的註銷;又問你們夫妻幾時結婚,有結婚証書嗎等;之後又要求申請人回到當時的住地跟公安局要所有這些相關資料。還有呢,問申請人有否拿哪一國的護照,等等。聽到這一連串的問題,直感覺冬烘先生,堂高簾遠,襟裙馬牛。
想了想,要這些老舊資料幹嗎?商業用途?也許。因為要公安局查這些檔案即費時,收費當然非薄,數百元跑不掉。政治目地?不無可能。查一查,看親屬甚麼的是否“民主派”、“民運人士”、“異意人士”,有否不利黨不利國家的言行,一一登記入冊下黑名單。
經過香港政府嚴格的程式正大門,才獲得香港特區政府批准定居香港,又發給了香港永久性身分證。可是,在大陸當局眼裡,還不能算是香港居民?還不能以香港居民的永久身分證申請《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証》?還得繼續以《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証》且每次簽證100港元進入大陸?還須提供十幾二十年前如何去臺灣的証件等,還得出示當時內地公安機關戶口註銷証明正本…… 就算提供了所有這一切,得繳150港元,還得用2~3個月時間(不是2~3個星期咧!這麼長時間是要查祖宗三代?!)看批准與否才得知可否。這樣一來,視香港特區政府發出的正式身分證於無物?置香港政府於何地?得由“一國”說了算。
申請回鄉卡,是要繳數百元的,又不是免費得的。在這只不過是以《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証》換成《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証》這麼簡單的事。問這麼多三五七的老黃曆的事有多少作為?也太無聊太閒蕩了。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了,還是以往的舊思維、老一套,可憐可悲又可憎。
蕭伯納在《真相畢露》中寫道:“因為自己是天之驕子,就有權對別人任意妄為;只有自己有理,其餘的人個個都是錯的。對於這一切,如果你不是僅僅在書本上看到,而是親身經歷了整整四年,你會有怎樣的看法啊。”
2010年3月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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