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4日 星期日

香港的教育制度之廿一──頭兩節上體育課

一聽到兒子說頭兩節是上體育課,我不禁愣住了。

一天有八節課,分別為上午六堂和下午兩堂課。就算以全校來統計,不可能全都排在下午,那也可以分攤在上午的最後兩節課以及下午。

頭兩節課上了體育,一來汗流浹背,滿身汗臭(冬天亦複如此);二來運動做完後精疲力盡;三來大量的運動之後帶來的是飢腸轆轆,還要持續下來的六堂課,有多少剩餘精神支撐?有多少學習效果?

許多資料顯示早晨起床頭腦清醒,學一些需要記憶要求明白的東西容易理解又上腦,可偏偏安排上體育課。這又不是體育專科學院,怎麼做如此的課程編排?香港的官立學校教育制度弊端叢生,教育當局的出發點似乎都是從學校和老師著手,根本不是從學生以及學習的效果的角度來制定關係到社會與國家的千秋萬世之教育制度。

這些為人老師、校長、教官等,接受高等教育,入讀教育學院,取得執教鞭、當校長的資格,卻編出了如此的課程安排 這不得不令人質疑香港整個教育系統的弊端。難道這種頭兩節課上體育令學生沒精打采勉強再襯六堂課,正搭配又應驗了只有區區18%香港的大學錄取率?

“耶路撒冷滅亡的原因,在於教育辦得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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