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31日 星期六

香煙與手機

今天的時代,香煙廣告幾乎絕跡於市面,與數十年前香煙廣告的氾濫,尤如香煙所散發出來的瀰漫湮霧,簡直是吳下阿蒙。

如今取代香煙地位的是手機,包括其廣告以及由此所帶來的噪音。耳朵取代了鼻孔。

當今的時代令人人都有作秀的機會,手機是其中一媒介,而且是極為便利又快速的。

公車內、地鐵裡、走廊道、馬路上、商店裡面…… 都頻繁地被猖獗的噪音騷擾──家庭盎盂相敲、情人搓粉搏朱、夫妻間的爭氣、公司會議的時間、下一頓聚餐的地點、對孩子冷不猝防的遙控抽撿、查看(祖)父母吃了藥沒…… 通話時,視若無睹旁人,大辣辣地大呼小叫,在旁的人們不得片刻安寧,被迫雜音耳根,為此付出的耳繭代價不亞於煙燻眼鼻喉。

馬路暴怒(road rage)。人們的日常生活已為廣告欄板、霓虹燈牌子、車子的噪聲及其排氣諸如此類所窒息。這些滿街走的人手機說不停,他們似乎是以製造說話為業的人,而且更相信這世界是可以僅用說話來拯救。

蕭伯納在《聖女貞德》有這麼一句話:“在這個世界上一個人要是有話要講,要他講不難,難的是不讓他講的次數太多。”

終有一天如同對香煙之禁止,對這種在公共場所擾人靜寧心靈的手機所帶來的嗡嗡叫的噪音立法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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