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賣菜近半個世紀、默默行善的臺灣婦人陳樹菊榮登美國《時代》周刊雜誌評選出來的2010年「全球百大最具影響力人物」之第8位。她也是早先《富比世》雜誌所選出的2010年48位亞洲慈善英雄人物之一。
陳樹菊的母親因沒錢繳保證金,難產而去世(跟害慘一個女子一輩子,甚至害死一個女人〈媽媽也是女人〉的生命相比,人畜之別!還有什麼做不出來、不敢做出來的呢?這還不夠,還不就此罷休,還想害死第三個、第四個……),使八個兄弟姐妹中排行第二的她在十歲的幼年就立志助人。說童言無忌,可她身體力行,她做到了。
一千萬元臺幣(約折32萬美元或245萬港元),且是在近50年的累積中,而不是一次性的,那跟每一次以億起底捐贈算計的比,簡直是太小不點了。可她那16.5平方公尺(五坪)大的菜檔子能掙的也只是三、五元銅板的蠅頭小利。看看那謀取暴利的地產商、財大氣粗的壟斷企業、去年贏利大有斬獲,今年照常加價的寡頭的公共營運事業,更顯現陳樹菊的難能可貴,要珍貴多少倍啊。
她純樸得鄉土味貼地。經馬英九兩次勸說,她才答應赴紐約領奬;在她上臺北辦她平生的第一本護照,也是她第三次離開臺東故鄉(前2次是因病而前往臺北和花蓮住院治療);一聽說是(臺灣的)駐外人員,以為那裡全是外國人,令她一度擔心得很;她抄出了四、五年前買的豆沙色的外套,記者問她時,她說外套2000元臺幣,她還有殺價的呢;在紐約林肯中心領奬時,她還惦記着在臺東家鄉的顧客,說要趕快回去多賣菜,多捐錢;她喜歡可以那種捲褲管、大聲小聲講價,什麼「3把(青菜)50(元)」,「2個50、3個50」都可以啊。
她年青時也跟普通人一樣,戀愛上男朋友,而且論起婚嫁。但就是她父親的一句話,使她從此打消此一念頭,至今她還是小姑獨處。她父親說:“你結了婚後,弟弟妹妹怎麼辦?”她的生活非常刻苦,三餐吃的是醬油拌飯,便當已是難得的奢侈,一天的生活費不到100元臺幣;她一九六三年起在台東市中央市場「員金蔬菜」(她的菜攤名稱)賣菜,除了大年初一,每天凌晨兩點半就從果菜市場批來蔬菜,整理後約四、五點開賣,晚間九點才打烊;父親過逝後,她挑起養家的責任,供哥哥讀完大學,拉拔弟妹們長大;由於左腳蜂窩性組織炎,再加上長時間站立而出現靜脈曲張,她不良於行,走起路來一拐一跛的,可她走了近50年的行善,她就像是黑暗中的一根火柴,點燃自己,照亮別人;她唯一的休閒是洗頭髮,馬英九為此特別交待要帶她去洗頭髮;她不以身上的名牌包包、流行時裝的行當引人注目,却贏得了人們真誠的愛戴、深深的敬意。
她樸實又樂善好施,在她所有餽贈中,最為寶貴的是她所樹立的典範。
高階人士和知識份子案桌上必備的《時代》能選出這麼一位老婦人,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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