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4日 星期四

公費家狗?狗糧?狗娘的!

《聖女貞德》:“他們會在我身上看到邪惡戰勝善良,虛偽戰勝真理,殘酷戰勝仁慈,地獄戰勝天堂。他們想到你,就勇氣昂揚,想到我卻勇氣全消。”

臺灣的csb(陳水扁)貪腐到了三審定讞前的二審,竟然將csb用公款為其家裡養的狗買狗糧當作公費支出。換句話說,這不是貪污。

歷史學家吳晗說:“貪污是與史實同壽的現象。”

用公款叫作公費支出。貪腐分子不就是從公家得款嗎?這不叫做貪污?那天底下還有貪贓枉法的嗎?這是哪家的邏輯?黑白混淆無以復加,到了不可忍受的地步。這種法官硬柪、無恥到了極致。csb早早預先在法院的布點起了裡應外合的作用。

盡管臺灣的民主開放已有些年,可是司法尚未能完全獨立。有的法官以自由心證,強詞奪理,自以為可以一手遮天,這是民主的悲哀。

法律是社會的底線。如果執行法律的法官如此明目張膽地玩弄、踐踏法律,是非顛倒,價值顛倒,人性顛倒,此乃社會的墮落與黑暗,那從何談起尊重司法?!難道要人們任由司法、統治者宰割?

手無寸鐵的百姓總是天真地相信法律、依靠法律,看到如此荒唐的狗糧是公費支出但又不屬於貪污之判決,只能作嘔、吐血,還無奈?百姓真可憐!

竊鉤者銖。法國文豪雨果《悲慘世界》中的主角冉阿讓(Jean Valjean)小弟不忍姐姐的孩子挨餓而去偷了塊麵包,被判刑19年。那些偷了鐵道上的枕木,敲掉了國家的枕木的權貴者,卻安然無恙,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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