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到了,香港的一些建築物從上面的冷氣機滴水下來了。整排的大樓下面、人行道上水滴個不停,地上是一排水。
住在大廈裡的人,特別到了夜間,上一層的冷氣機的水滴到下一層的冷氣機上,那「滴答滴答」的聲響擾人清夢,不得安寧。
有理沒錢莫進來。先秦《冠子》寫得即形象又入骨:“一葉蔽目,不見泰山;兩耳塞豆,不聞雷霆。”警察巡邏街道,對一排排的水滴聲視若無睹,對水滴聽而不聞,難道是不提不告,非要等到有民眾撿舉,警察官人才着手處理?
《蕭伯納傳》寫道:“你不能對戰爭和對你的鄰居同時宣戰。”大廈裡的住戶對樓上的滴水不敢直接上樓去跟住戶理論,卻向大樓的管理人員投訴,要管理人員處理;管理人員有職責對屋內的情況進行管理嗎?要拿區區三千多塊月薪的管理人員扮「黑臉」去,承受樓上住戶的指責甚至「暗箭」?牽涉到自身利益的住戶都懂得明哲保身,不敢直接當面上去講,那還不是因為樓上樓下、街坊鄰居怕影響和諧的關係,甚至遭遇不測的騷擾?
這社會成了弱肉強食,「劣幣驅逐良幣」,指望人民的褓姆、公眾的警察來保護民眾?異想天開。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