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2日 星期日

名片=入息證明

香港一位副局長以他的名片充當入息證明書,為他的菲律賓傭人遞交表格到入境處申請手續。咋一聽到這一新聞,我簡直不敢相信這裡是不是香港?倒已像足大陸內地。作為政府商業局的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副局長,明目張膽用名片代表收入證明,正如《紅樓夢》裡所描寫的『得志便倡狂』到了極點,這種手法也太扯、太霸道了。名片無非是想昭示天下:“我是有權勢的!”看看在入境處候等室等待辦理手續的眾多民眾,單單為了等候主任大人的問話,在現場就得枯等他三個來小時;而且證件不齊的話,二話不說,當場退件,準備齊了再來一趟吧。到時取件還得等上十個工作天。真的是『百姓強不過管家。』

這件事使人想起去年六月份,政府剛著手任命幾位副局長時,說甚麼他們的薪資是屬於私人問題,不能公佈,儼然一付將政府機構當作自家公司看待的嘴臉。上行下效,有前例可循,難怪副局長如此行徑,不到一年,功夫也就學到家了。難道香港也逐漸由法制管理轉變為『人性化』管治了?變,變,變!

“權力往往屬於少數人,而正義卻往往屬於多數人。”

蕭伯納說:“一切世俗的權力都會使人成為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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