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8日 星期六

『大減價』

前天報上的一則新聞:消費者委員會踢爆超市『大減價』」其實是『大搵笨』,因超市減價前先標高原價,再加以多買多送等掩眼法,結果所謂『優惠價』較舊價更貴;超市常宣傳星期五大減價,但七成貨品以當天最貴,部份甚至趁顧客多而加價。該會促效法英國、澳洲訂立法例規管減價聲稱,包括規定優惠價須低於舊價。

看了這篇報導,聯想起甚麼甚麼在外面捐了多少多少款項,還有甚麼勳章、慈善家、愛國人士、熱心教育、名譽博士一長串一長串的銜頭稱號。

律師以打官司為業。英國一位律師入木三分地指出來:“公司既沒有靈魂可以被詛咒,又沒有軀體可以被踢翻,難道你指望它有甚麼良心嗎?”

《蕭伯納在上海》中有這麼一段話:“英國人做事總要說出一番大道理來。他心裡要甚麼東西了,嘴裡決不肯說他要。當他要替曼却斯脫的工業製造品找一個新市場的時候,他選派些牧師去宣傳和平的福音。然而工人們傷害了牧師,於是英國人立刻跳起來拿槍保護基督教;為基督教而戰爭,而侵略,而且謝天謝地,佔領了那新市場 。”

無以復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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