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6日 星期日

飛機票之二

在香港買機票,往臺北九十分鐘飛程的票價是2000港元左右(來回票,含兩地稅、燃料費等,以下同),往印尼(泗水)約五個小時的飛程票價為港幣兩千來塊,如此比較,不覺讓人刮目相看,大吃一驚。

是不是來往港臺的旅客比去印尼的多得多,就乘機以量抬價,來製造所謂平衡的供求關係,搜括一輪?看來這商業旅程不是以質量取勝,而是以數量來決定票價,而且是由航空公司賣方單方面取得定價權的。

馬克吐溫說:“有一個人從天堂來到人間旅遊,他所使用的是有效三十天的減價票,他試圖要把他的回程票賣掉。”

商業操控社會。魯迅先生說:“從來如此,便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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