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4日 星期一

在HK國際機場的兩次行李遭遇

半個月前的八月三十號,妻兒由臺灣返回香港,在HK國際機場,不見托運的行李一件,折騰了一個小時,跟機場的人員說明,登記了妻子的身分證、住址以及要把行李的鑰匙交出來給機場人員等等,說如果找到了會送到家裡,並問妻子:行李裡面有沒有違禁品?

原來是這樣,他們沒先問自己行李托運為何不見,不是他們的錯,反而豬八戒倒打一耙,責問起我們有否攜帶違禁品。托運的行李如果有夾帶違禁品,臺灣那邊早就會查驗出來,何必等來到香港才查出來,以示hk查驗水平之高以及認真?

08年7月,我也曾經於在HK的機場找不到托運的行李,問了半天,近一個小時,機場人員才把行李找回來,跟他們說了,一位姓陳的助理經理卻狡辯、胡扯下雨甚麼的。實際上,那天天氣晴朗。

報上類似甚麼冠軍評比、等級評分、優秀服務等等諸多冠冕堂皇的名詞,就好像行李箱的鎖,除了裝飾,“君子”看的。

伏爾態說:“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會有負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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