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29日 星期二

蕭伯納在《自我素描十六幅》中點出來:“結婚是人類所選的制度中最放縱的事,結婚之所以那麼受歡迎,道理在此。”

的確如是。

翻開報紙,三天兩頭,不,應該說天天都是,就有大大小小有關婚姻的新的舊的、美的醜的、單向的多角的等等報導。

明年結婚今天就預告,還不是為了作秀?誰管保下一年能結,就像有哪一位能擔保生仔而不是生丫頭?說穿了,還不是搏版面。

年前甚至都成了老黃曆的離婚至今還上報,問離婚後至今心情怎樣,生活過得如何等等。

其他諸如換女(男)朋友如翻手掌,今日大白天牽繫某的手,明日夜深人靜搭掛誰的手,如此的見報更是層出不窮,司空見慣。

說實在,這一類的報告除了跟當事人相關連,關旁人鳥事。簡直就是在賣自己的廣告,公器私用。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