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7日 星期二

香港的教育制度之五──由學生的作文談起

在日本三木首相内閣任文部省的永井道雄說:“辦好教育的關鍵,第一在於教師,第二還在於教師。”

看看現在為人師表是如何批改學生的作文就可清楚了解其用心與否。現在的作文一個學期勉強湊也只是個位數,不像以往的學生每星期都得寫一篇作文,而且那時出的題目有一定的難度和深度,比如『妯娌關係』、『婆媳之間』。

看到今天的老師在同學的作文批改上寫的諸如“這一篇大有進步”、“這次作文比前一篇有改進”、“很高興你有這個想法這個做法”、“詞彙優美,句子通順”、“繼續努力,就會成功”諸如此類,而在同學的作文中之一字、一詞、一句、一段間不見有任何或偶爾間青蜓點水般地用紅筆點一點(不是正式的改正糾錯),包括改正錯別字、誤用詞等這些繁細的工作。與其說今天的學生太優秀了,無可挑剔了,倒不如說為人師者之應付,我只能長噓短嘆。至於文內是不是標準的普通話/國語,那是整個教學、整個環境、整個政府負責監管下的產物。

教師是學生智力生活中的一盞指路明燈。未來踏上社會的學生隨著老師這種評語式『指路明燈』下成長,好喊大話、大聲叫話,不好做細緻的工作,如果說有差別,那也只在於前見用手寫,後來手也不用,乾脆靠張嘴喊叫了。現今社會常聽到誇誇其談的喧嚷,事出有因,不是嗎?要見怪也怪不起來了。

培根在其《論學問》中有這麼三句話:“閱讀使人充實,談論使人機敏,寫作使人精確。”從語言的角度來看,學習語言的目的有兩個方面:一為聽和說,另一為寫文章。在聽和說與寫文章相比較,對寫文章的要求較高,因為有較多的時間思考文路、遣詞造句,可培養細膩、認真、用詞準確、多參考資料等諸多良好的習慣。而聽和說由於是現場直接作出回應,故沒有太多的時間搜索枯腸。

作文具有考核學生全面的語文能力之功效,是非常好的學習語言的方法,與要依賴絕大多數的記憶如史地大不同。如果說老師批改學生的作文只有大話連篇,那麼史地之類則是錯誤百出。請看以下香港某一家官立中學老師給學生正分數的例子:肖何被王莽篡奪帝位;漢武帝輔助劉邦建立漢朝;劉嬰在昭帝、宣帝兩朝輔政;霍光頒布『推恩令』削弱諸候國勢力,這四道題全答錯了,可是老師照樣給了合格,垃圾!

“應該強調,不嚴肅認真的教育,有許多隱患。”這是浪漫主義文學紀念碑式的長篇小說《巴黎聖母院》作者雨果感慨地說的一句話。當然,如果想到只有十幾拍的大學錄取率,那可真是未雨綢繆、精打細算、裡應外合。他們比『範跑跑』聰明,也只在於懶惰,沒有那麼的『衝勁』。這是極常見的校風,特別是商業味極濃厚的香港,身為學生家長無可奈何,因為這些為人師者手上拿着政府簽發的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他們穩坐釣魚台。算算看,以05至06年的統計,香港有超過478000個中學生,一年只不過七、八萬高中生考大學,却也只有不到15000人能進入大學校園。如果不在初中階段這個可怕的『堰塞湖』先泄下一大段洪流,其大學升學率更是低到不敢看一眼。人們議論香港的教育,特別是中英文方面,中文不像中文,英語不似英語,粵式中文,港式英文,這都是學校裡學生寫的作文、學生學的歷史等等在老師這盞『明燈』照耀下所產生的巨大的後果。

教學是一良心事業。但在教育上的一些做法却是可恥的、可惡的。政府都做了些甚麼?做了些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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