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連戰2005年4月29日第一次訪北京之賜,盼了多年的臺胞證一次簽證可一年多次出入使用的手續終於有著落了。
如何辦呢?不在香港中旅社,要到國內當地的公安部門辦,也罷。辦時要些甚麼?照片、證件等免不了乃常情之理。可別急,要我們檢查身體、抽血、照肺、打針等等。地方官人都在趕業績、政績,抓財政收入,高度『創造性』地廣開財源,真正做到了『以人為本』,唯有人類才有鈔票,有做錯了嗎?一張出入證,牽涉的不只是對外部門如對台辦、臺胞協會,還關連到衛生局,衛生局照到醫院,醫院裡包括了幾個部門如體檢部門、抽驗血部門、放射科、打針部門等等,真是千夫七手八腳。
“情況將比二隻老鼠管一隻貓更慘了。”體檢、驗血、照X光等少說也要數百元,總計千把元跑不掉。不愧是土生土長食人間煙火的。錢、錢、錢!蕭伯納一針見血地指出來:“稅收是全世界征服者的事業。”向事業商務經營的企業、股東、個人徵收貨幣(或實物)謂之稅;申請一張臺胞證,竟是如此花招,要着手全身性的檢查,進而冠冕堂皇為收費。這些當權者,“因為自己是天之驕子,就有權對別人任意妄為;只有自己有理,其餘的人個個都是錯的。對於這一切,如果你不是僅僅在書本上看到,而是親身經歷了……你會有怎樣的看法啊。”
要問這些收費有否法律依據?法律只不過是使臣民處於被統治的工具罷了。
外國人來華的簽證,當地的入境政府有要求現場做體檢甚麼的嗎?每次入境辦簽證,不用體檢;做一年多次使用的出入境證件就得進行一系列的體格檢查,根據甚麼道理?
再說,申請此類證件不是為了只到你這一寶地,多是觀光跑生意的。你擔心我們對貴地有產生病灶之虞,就不管我們傳染別地而加以限制出入地方?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真太絕了!
錢是要賺的,可要賺得漂亮啊!
2008年6月1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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